上海夜总会ktv 发表于 2016-2-17 22:00:44

酒吧夜店员工评优标准

酒吧夜店员工评优标准




为了统一各店的评优标准,奖励工作中表现好的员工,特对店内员工及领班评优做出如下规定:
一、员工评优项目:
每月评选:微笑奖、鼓励奖、优秀奖
    每半年度评选:明星奖
    每年度评选:标兵奖
二、员工评优规定:
1、员工评优分三部分进行:员工相互打分、管理层评定、店负责人审批;
2、每月评优人数限定: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25%;
3、评选对象:领班(主管)级以下员工;
4、每月3日前店经理主持召开员工评优会,员工相互打分,在打分环节中员工之间必须有一臂之长的距离,保证打分的保密性和公正性,各区域领班和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。打分结束各区域领班和部门主管将分数统计好,交楼面负责评优的领班(首席领班)进行樶后的汇总后交经理团。员工评分表见附件1;
5、管理层必须在每月6日前召开管理层会议对员工打分结果进行评议, 被评出的人员必须得到70%以上管理人员举手通过,樶后由店负责人签批。评分标准见附件2;
6、奖励标准:优秀奖150元/月,鼓励奖80元/月,微笑奖80元/月。




三、明星奖的评选规定:
1、每年7月评选;
2、员工在1~6月份中累计有5次被评为优秀奖的员工获得明星奖评选资格;
3、管理层根据其6个月评选过程中的工作表现、工作态度、进步情况、综合能力等进行评定,所评出的明星奖员工必须得到90%以上管理人员通过,并经店负责人审核批准;
4、获得明星奖的员工将获得600元的一次性的奖金奖励同时颁发当店荣誉证书;
5、明星奖是一种荣誉称号,每次评定后下个月可以继续参加员工评优。
四、标兵奖的评选规定:
1、标兵奖每年度评选一次即:每年1月评上一年度标兵奖。
2、全年累计有10次被评为优秀奖的员工取得年度标兵奖评选资格;
3、所评出的标兵奖员工必须得到95%以上管理人员评定通过,并经当店经理团、店负责人审核全体通过,报材料到总公司审核方可;
4、获得标兵奖的员工,公司一次性奖励600元同时颁发总公司荣誉证书;
5、获得年度标兵奖的员工同时获得公司组织的国内旅游的奖励;
6、标兵奖是一种年度荣誉称号,每次评定后下个月可以继续参加员工评优。
五、优秀领班的评选规定:
1、优秀领班(领班、首席领班和部门正式主管)的评选标准按附件3执行;
2、奖励标准:200元/月
3、领班评优由经理团根据员工公开投票及领班的工作表现、工作状态、进步情况、综合能力进行审核评定,由店负责人审批,同时报总公司备案。
4、评优人数不超过管理人员总数的15%。
附:1、员工考核评分表   
2、员工评优标准
3、优秀领班评选标准附件1:












员工评优标准
优秀奖:
1.当月全勤(休息总天数低于10天)
2.工龄在2个月以上的
3.当月无纪律挂分,业务扣分不超过5分
4.评分在85分以上
5.工作突出在团队中有带动作用,工作状态佳
6.亲和力强,得到客人认可
鼓励奖:
1.当月病事假不超过2天
2.当月无重大工作失误,扣分不超过8分(纪律扣分不超过2分)
3.评分在75分以上
4.积极主动,工作有明显进步
5、心态端正,工作状态好
微笑奖:
1.当月病事假不超过2天
2.工作中热情开朗,笑容甜美,得到客人称赞
3.评分在75分以上,扣分不超过8分(纪律扣分不超过5分)
4.工作整体表现良好
优秀领班评选标准
    1.当月的工作得到客人及员工的认可,有亲和力
2.当月全勤(休息总天数低于10天)
3.当月无纪律挂扣分,业务扣分不超过5分
4.区域管理、部门管理、表现突出、业务娴熟
5.经理团半数以上通过的
6.有上进心和工作激情,在团队中有感染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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