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某夜店的【员工发展投资基金发行管理办法】
一、 XX发展投资基金的设立与目的
XX酒吧经过近3年的高速发展与不断积累,不仅取得了骄人的战绩,也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,并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,成为大众樶喜爱的风靡全国的娱乐名牌。为了让更多的优秀员工参与XX的投资分红,增加优秀员工的福利,加强团队向心力,员工与公司一同健康成长!总公司决定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员工,作为员工的一项福利待遇,定额发售无风险的XX发展投资基金。为更好发行和管理XX发展投资基金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XX发展投资基金发售的对象范围及售额限制
1、工龄满一年的XX员工,可自愿认购不超过1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2、工龄满二年以上的XX员工,可自愿认购不超过2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3、工龄满三年的领班及部门主管,可自愿认购不超过3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4、工龄满四年的XX领班及部门主管,可自愿认购不超过4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5、工龄满一年的经理(含见习经理)可自愿认购不超过3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6、工龄满二年经理(含见习经理)可自愿认购不超过4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7、工龄满三年经理(含见习经理)可自愿认购不超过5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8、工龄满四年的经理(含见习经理)可自愿认购不超过6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9、副总级经理可自愿认购不超过10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10、音乐部工龄满一年的工作人员、歌手、DJ、灯J可自愿认购不超过3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11、音乐部工龄满二年的工作人员、歌手、DJ、灯J可自愿认购不超过4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12、音乐部工龄满三年的工作人员、歌手、DJ、灯J可自愿认购不超过60000
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13、财务部人员可自愿认购不超过30000元的发展投资基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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